為認真落實黨的十八大、省十二次黨代會和市三次黨代會精神,進一步深化干部人事制度改革,拓寬選人用人視野,推進干部隊伍年輕化進程,改善各級領導班子結構,集聚推動酒泉轉型跨越發展的優秀人才,市委研究決定,在全市范圍內公開選拔160名科級干部。現就有關事宜公告如下:
一、選拔名額及職位
公開選拔正科級干部88名,副科級干部72名。具體職位詳見《酒泉市公開選拔科級干部職位設置及資格條件一覽表》(附件1)。
二、選拔范圍
市屬各級黨政機關、群團組織、事業單位符合報名條件的國家干部。
三、報名的資格條件
(一)基本條件
1、具備《黨政領導干部選拔任用工作條例》和《公開選拔黨政領導干部工作暫行規定》規定的基本條件﹔
2、具有一定的崗位所需專業知識﹔
3、對專業性較強的崗位,報考者所學專業須為報考崗位規定的專業、相近專業或曾經在基層從事過本崗位、相近業務或行政管理工作﹔
4、近三年年度考核均為稱職及以上等次﹔
5、身體健康。
(二)資格條件
1、報考正科級職位的人員應具備以下資格條件:
(1)年齡在35歲以下(1977年10月31日以后出生)﹔
(2)具有國家承認的大專及以上學歷﹔
(3)任職資格:工作滿4年的現任副科級干部(含同級非領導職務)均可報考鄉鎮、街道(社區)或縣直部門、單位正科級職位﹔報考市直機關、單位公務員或參照公務員法管理單位正科級職位的,須是具有相應的公務員或參照公務員法管理身份的工作滿4年的現任副科級干部(含同級非領導職務)。
2、報考副科級職位的人員應具備以下資格條件:
(1)年齡在30歲以下(1982年10月31日以后出生)﹔
(2)具有國民教育全日制大學及以上學歷﹔
(3)任職資格:工作滿2年的在職干部均可報考鄉鎮、街道(社區)或市直事業單位、縣直部門副科級職位﹔報考市直機關、單位公務員或參照公務員法管理副科級職位的,須是具有相應的公務員或參照公務員法管理身份的工作滿2年的科員。
3、根據中組部、中央統戰部、省委組織部和省委統戰部關於培養選拔少數民族干部、女干部和非中共黨員干部的要求,考慮部分職位選拔“三方面”干部,進一步優化各級領導班子結構,儲備人才。少數民族職位報名、筆試、面試可不受規定人數和比例限制。
4、對全日制國民教育博士研究生和碩士研究生,正式參加工作的,不論時間長短,可直接報考正科級或副科級職位。
5、報考黨內職務的,須為中共正式黨員。
6、教育、衛生、政法系統干部報考本系統以外公選職位的,須經行政主管部門黨委(黨組)研究同意。
7、任職、工作和學歷計算時間截止到2012年10月31日。
(三)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報考:
1、正在接受司法機關立案偵察或紀檢監察機關立案審查的﹔
2、正在黨紀、政紀處分所規定的提拔使用限制期內的﹔
3、受過司法機關刑事處罰的﹔
4、違反計劃生育政策規定的﹔
5、近三年年度考核有基本稱職及以下等次的﹔
6、其他不適宜擔任科級職務的。
四、選拔工作程序
公開選拔工作從2012年11月下旬開始,12月下旬結束,按照組織報名、資格審查、筆試、面試、組織考察、決定任用等程序進行,實行全程公開、全程量化、全程差額、全程監督。
1、組織報名。採取個人自薦和組織推薦相結合的方式分職位進行,市直機關、單位職位由干部所在部門、單位或縣(市、區)委組織部確定專人統一到市委組織部報名,縣(市、區)職位分別到公選職位對應的縣(市、區)委組織部報名,最后由市公開選拔科級干部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(以下簡稱“市公選辦”)統一匯總。每